关于我们
新闻动态
评定内容
国外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国外资讯
丁伟:文化交流为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注入正能量
来源:   阅 读:1506  『关闭本页

     2010年5月,中美两国政府成立了副总理级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机制。五年来,在该机制引领和推动下,中美文化交流发展喜人,逐步向更高水平、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迈进,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在复杂多变的中美关系中,有效地促进了两国民众的相互了解和彼此尊重,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持续注入了正能量。

  一、思想文化交流意义深远

  2013年,第四轮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期间,文化部和美国美中关系协会在卡耐基音乐厅共同举办了“对话·了解·合作——中美文化交流与合作”座谈会。刘延东副总理与卡耐基音乐厅、大都会博物馆、美国艺术博物馆、史密森学会、亚洲协会等22家重要文化机构的负责人进行了深入座谈,深刻生动地阐释了“中国梦”,倡导通过平等对话促进中美人民彼此尊重、达到合作共赢的思想理念,为中美共同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和新形势下开展中美人文交流指明了方向,得到与会美国文化界名流的热烈反响,有效调动了美主流社会及主要文化机构与中方开展交流的积极性。

  2015年4月,由文化部和美国人文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第四届中美文化论坛”在华盛顿成功举办。中美两国思想文化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围绕人文研究和创新架构文化桥梁的主题,就“学术互译”“大数据与人文研究”等议题展开深入务实研讨。近年来,中美还共同举办了中美博物馆论坛、中美文学论坛、中美电影高峰论坛等活动,增强了中美人文交流的文化基础和思想内涵。

  二、推动建立中美文化交流的长效合作机制

  根据刘延东副总理关于推动中美人文交流机制化和长效化的要求,2014年,时任文化部部长蔡武应美国国务院邀请访问美国,与美国国务院主管文教的副国务卿伊文·瑞恩、主管亚太事务的副国务卿丹尼尔·拉塞尔举行会谈,参加由美国国务院组织的圆桌会议,与美国国家人文基金会、国家艺术基金会等重要文化机构负责人在中美人文交流磋商机制框架下开展文化交流的各项议题交换意见,并达成一系列合作意向。

  中美政府间文化交流与合作在人文交流磋商机制框架下扩大到美国各州。近年来,我与俄勒冈州议会、加州艺术理事会、内华达州政府、芝加哥市旅游局等各级机构部门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上述合作协议,笔者将参加俄勒冈州莎士比亚艺术节、芝加哥艺术博览会等文化活动。

  三、打造中美文化合作的重点和亮点

  近年来,文化部十分注重打造对美文化交流的重点和亮点项目,例如,“欢乐春节”品牌已经逐步成为美国人民日益喜爱的大众节日。2015年,全美举办各类“欢乐春节”活动100余项,直接观众有200余万人,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间接影响观众数千万人。中央美术学院在纽约举办了“欢乐春节——艺术中国汇”活动,其间首次在哈德逊河上推出了中国春节焰火。同期举办的中国当代艺术展、帝国大厦点灯仪式、橱窗展和中国文化创意产品展销会,富含文化元素和时代感,展现出中国传统文化时尚亲民的色彩。目前,春节已成为在美传播中国文化最具亲和力的载体,中国文化的价值理念也通过在海外开展的各类春节活动逐步为美国民众所了解、熟悉和喜爱。

  2014年7月,文化部与美国史密森学会联合在华盛顿国家大草坪举办了“史密森民俗节中国主题活动”。来自15个省市的108位中国民俗艺术家呈现了侗族大歌、太极等8种表演项目和剪纸、书法等16种手工艺展示项目,共举办各类演出155场,各类民俗文化讲座282场。100余万美国人观赏和参与上述活动,超过4000万各地民众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了解到此次活动的盛况。

  四、通过商业渠道推动中华文化走进美国

  文化部积极鼓励我国优秀演艺产品通过商业渠道走进美国演艺市场。近年来,我国多个艺术团体与美国当地经纪公司合作,通过商业模式成功巡演,改变了过去商演市场由杂技和武术等传统技艺支撑的场面。例如,2013年,中国国家交响乐团与美国哥伦比亚演艺经纪公司合作,在美国进行了为期53天、覆盖16个州29个城市的“地毯式”巡演,观众累计达4万人。同年,上海芭蕾舞团在美国22个城市商演32场,几乎场场满座,90%以上的观众为当地人。今年7月,中央芭蕾舞团170人将赴美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商业性巡演。随着中国艺术团组艺术水平的提升,会有更多团组进入美国演艺市场,成为传播中国文化的使者。

  随着中美人文交流磋商机制的影响日益深化,包括民间艺术家及艺术团体、文化企业和社会知名人士在内的社会力量已开始积极参与到中美文化交流中来,并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上一篇: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和第六轮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在美国华盛顿开幕
下一篇:李克强会见美国总统特别代表、财政部长雅各布•卢
友情链接
弗吉尼亚联邦大学 | 爱荷华大学 | 迈阿密大学 | 英国皇家特许人力资源协会 | 德国人力资源协会 | 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 | 人社部中国就业促进会 | 人社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教育部对外汉语教学发展中心 |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中国留学网 | 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 圣路易斯大学 |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合作伙伴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International occupational planning certification center.
版权所有 国际职业规划鉴定中心(OPC 中国区指导委员会) 法律顾问:向东 京ICP备09080023号 技术支持:汇聚天下
联系电话:010-57103833 在线QQ:1026277234
E-mail:1026277234@qq.com opczhang@hotmail.com